力的定義是物體間的相互作用(力無法獨立存在,必定是兩個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),能夠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(如使其加速、減速或改變方向)或使物體發生形狀改變。它是一個向量,具有大小、方向和作用點三個要素。
力的特性
相互作用: 力無法獨立存在,必定是兩個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,其中一個是施力物體,另一個是受力物體。作用效果: 力最直接的作用是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(靜止或運動)或使其發生形變。
三要素: 完整描述一個力需要知道其大小、方向和作用點。
向量: 力是向量,表示為一個帶有大小和方向的物理量。
力的分類
依作用效果: 推力、拉力、支持力、阻力
依性質: 彈力、重力、摩擦力、磁力、電磁力
依作用方式: 接觸力(如摩擦力)和超距力(如重力、磁力)
依來源: 外力(來自物體外部)和內力(系統內部單元間的力)
牛頓運動定律與力的關係
牛頓第一定律(慣性定律): 當物體不受力時,將保持靜止或等速直線運動狀態。
牛頓第二定律: 物體所受的合力等於其質量與加速度的乘積 (F=ma)。
牛頓第三定律(作用與反作用定律): 兩個物體相互作用時,彼此施加的力大小相等、方向相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