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各組利用智高積木完成瑞利球製作(1節課)。
2.瑞利球競賽(1 -2節課),由各組排定選手順序,依序參賽,第一輪三個回合,取前三組晉級第二輪冠軍戰(如果由單一組取得2回合以上勝利,得加賽至選出前三組止),其餘5組參加敗部殿軍戰。敗部殿軍戰由未晉級5組競爭,優先取得2勝組別為殿軍(每人貼紙3張)。殿軍戰結束後,未獲勝之4組,個人得投票預測冠軍,猜對者貼紙1張;第二輪冠軍戰由優先取得2勝組別為冠軍(每人貼紙6張),依序為亞軍(每人貼紙5張)、季軍(每人貼紙4張)。
3.各組裁判由左右相鄰組別互派,(1<-->5、2<-->6、3<-->7、4<-->8),比賽時各桌僅留參賽人員及裁判,其餘人員退至教室兩側。裁判舉手時表示該組選手完成,每回合僅取1名。
4.各回合放置位置(由固定端起算分別為1、2、3)及順序,依電腦亂數抽籤為準。如該回合順序為3-->1,表示球必須先放入位置3後,才能再放入位置1;如果先放入1再放3,未依抽籤順序視同未完成;若放置順序為3->3->1,仍視同符合順序裁判可判定完成。